
在現代博物館設計陳列中,聲音、動作、形狀、顏色、燈光甚至物體,只要它們能夠攜帶信息或表述特定的意義,都屬于符號的范疇。符號是信息的外在形式或物質載體,是信息表達和傳播中不可或缺的一種基本要素。
博物館是各種文物、自然標本和藝術品的收藏、保護、研究、展示和宣傳的機構。昏暗的燈光,讓人直覺聯想到黑暗、壓抑,明亮的燈光,聯想到光明、希望。利用原先參觀者意識中固有的知識和象征意義來做文章,傳播陳列主題和人物思想。
在形式設計者看來,這些客觀實在的具象物不窗為可供剪裁的符號布庫,他們在設計實踐中使用典型象征符號的潛力是巨大的,典型象征符號在其中的作用并不限于“一目了然”的識別,它甚至對整臺陳列進行渲染和強化,帶給觀眾長時間的影響。
空間中的情節構成了展品陳列的特定環境,有了完整動人的情節,展示空間就會顯得生動,才能吸引觀眾,引導觀眾朝著預設好的情節方向去體驗展示內容,進一步與展品進行交流,同時人在空間中的活動也進一步增加情節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