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功能性照明
即使展品的特點能夠充分展現在參觀者面前,使得觀眾能與展品進行多層次的交流互動。照明方式的選擇與展品的種類性質數量息息相關,而照明方式選擇的重要部分就是要提供相應的照明燈具。
一般平面類展品使用寬光束或是提供大面積照明的燈具,而立體感較強的展品則可選用窄光束。光束寬窄就是依靠燈具的反射器來完成。一般來講可以選擇配置反光燈杯的燈具,因為這能夠節省成本,并可選擇出光角度,產品質量也十分優越,能夠滿足絕大部分展廳設計的需求。
二、環境照明
環境照明包括滿足參觀者在展廳內參觀流動和烘托展覽氛圍等兩種照明方式。烘托型照明不容許喧賓奪主,應在整體光源的配合下考慮設計,避免給觀眾眩光之感。
另外,烘托照明應注意整體光源的色溫及燈光的顯色程度。如果功能性照明和環境照明都處于一個展廳空間,協調不得當,會適得其反,因此應該綜合考量,已達到最佳的展示效果。